通知公告

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报通知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本年度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工作正式开展,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1.学费补偿: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    (不含杂费,只补偿正常学制年限产生的学费)。

贷款代偿: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只能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一种方式。

2.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不含杂费,只减免剩余正常学制年限产生的学费)。
    3.在校期间如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不再享受入伍学费补偿或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二、申报对象

1.2024年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包括直招士官)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往年入伍未申请学费资助的全日制在校生、毕业生可补申报;
    2.未申报过学费减免的退役复学学生;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申请所需材料 

1.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双面打印,1式2份(表反面需加盖入伍地区县武装部印章),贴登记照(蓝底或红底均可)。

申请表上如资助金额在1万元以上,需填写学生本人工商银行一类卡账号。如无工商银行,需提供学生本人其他银行账号、支行全称、支行行号(行号是12位数)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1.退役证复印件2份;
    2.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1式2份,(此表只有1页,需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武装部印章);
    3.复学证明(已毕业无需复学的学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三、报送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B101办公室)

(一)申报截止日期

上半年截止申报日期:2024年5月30日(预计在6月底发放或减免)

下半年截止申报日期:2024年10月20日(预计在11月底或12月初发放或减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下载流程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下载流程

 

首先进入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下一步 点击 兵役登记(男兵)”

下一步 点击“进行兵役登记”,进入账号密码登录界面,输入学生本人征兵报名时所用的账号密码登录进去(如忘记密码,有以下三种方法找回或重置密码(第二种方法最简单):第一可用征兵报名时的手机号找回密码。第二可联系走兵当地武装部帮忙协助重置密码(武装部从兵役管理部门登录进去后,点击--报名管理-点击“协助修改密码”,输入入伍学生身份证号,即可出现学生本人信息,进行重置密码。第三可用现在的手机号注册,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将以前的信息关联到现在的账号。)

下一步  点击 进入“学费补偿代偿(未填写)”,填写学费补偿代偿信息

学费补偿代偿信息填写注意事项:读了几年填几年,读完半年或1年去入伍的,填写一年学费5000(艺术生6500),读完1年半或2年去当兵,填写2年学费10000(艺术生13000),依此类推。如有学生读完大二去当兵,走兵前也交了大三学费,依然填写2年学费,大三的学费需等退役后按照退役复学资料要求申请退费     (补偿原则:『入伍时间-入学时间』×学费标准=需补偿的金额)。

申请表上如资助金额在1万元以上,需填写学生本人工商银行一类卡账号。如无工商银行,需提供学生本人其他银行账号、支行全称、支行行号(行号是12位数)

资助部门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28号,邮编:430205

下一步点击左侧栏的“打印报表”

下一步点击“往年报表打印”

选择入伍时的对应年份,点击“打印报表

即可出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和《高等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此表个人信息填完即可生成《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